商校发〔2017〕15号
关于印发《中共商洛市委党校纪检组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处室:
为了从严治校,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纪检组监督执纪专责作用,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现将纪检组落实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参照执行,并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中共商洛市委党校纪检组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
2017年2月20日
中共商洛市委党校纪检组工作责任清单
一、教育责任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负责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2.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
3.扎实开展“四风”问题、“三难”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监督责任
4.检查所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强力推进机关“五条措施”,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
6.扎牢制度“笼子”,及时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管理责任
7.协助校委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8.调查处理所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通报。
四、执纪责任
9.对校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0.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1.对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12.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委巡视办工作,对巡、明查、暗访发现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八项规定顶风违纪、为官不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案件查处及时向市纪委和校委会报告结果。
13.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大力推进“三转”,聚焦干部培训工作主业,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