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李树朝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3年3月27日)
李树朝同志于1976年2月参军, 1991年3月调入市委党校工作,现任总务处副处长。在部队工作期间,曾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嘉奖,荣立三等功。在党校工作20多年来,他一直从事后勤服务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先后多次荣获市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和“红星党员”等荣誉称号。真切践行了为学员和教职工服务的党校人的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了人生的感动。
近期,《商洛日报》以《用平凡书写感动》为题(2013年3月21日第6版),刊发了李树朝同志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和我校教职工的普遍关注。李树朝同志,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党校工作者,先后在部队、地质队、基层武装部和党校工作,始终保持积极进取,不甘平庸,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是一名敬业爱岗、甘为无名螺丝钉的模范。他的生动事迹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值得很好学习。特别是在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学习雷锋活动,大力开展作风转变,倡导务实精神,整治“慵、懒、散、奢”不良风气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更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李树朝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热血书写了感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党员的人生追求。他虽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用自己可贵的品质和平凡行动,为党校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彰显了一名党校人朴实无华、自强敬业的精神风貌,从而也使自己的人生更加充实而有意义。校机关党委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和教职员工要向李树朝同志学习。学习他谦虚谨慎不自满,勇于追求的进取精神;学习他爱岗敬业求实效,干一行爱一行的高度负责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严律己,乐于奉献的人生境界;学习他满腔热忱乐助人,真情播爱心的高尚品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像李树朝同志那样,坚定信念,牢记使命,勇于追求,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各党组织要把学习李树朝同志的事迹,与当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寻找差距,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正确看待身边的好人好事,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正确对待个人的利益得失,振奋精神,淡薄名利,勇于追求,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努力争当学习、工作的模范,在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服务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党校建设做出新贡献。